The Song Of Distant Earth
第一次知道《遥远地球之歌》还是因为宝树的《古老地球之歌》,于是看了一发, 总体感觉小说在当时的年代一定很赞,但放现在,唉,科幻小说并不像经典名著一样不惧时间的流逝啊。
故事讲的是人类经过计算,发现大约在36xx年,太阳就会爆炸,地球就要毁灭, 于是人类开始计划移民,又叫播种外太空。有两种播种形式,一种是用飞船将人类基因直接播种在外星球, 土生土长的外星球人,于是就没有了地球的记忆,当然地球的技术还是会带去的, 他们在31xx年启程,在36xx年到达开始繁衍; 另一种是由一小部分人类驾驶星舰,将大量冷冻的人类(百万级)带往新的星球, 当发现星球可以生存再唤醒所有人类,比较讽刺的是,之所以有第二种计划, 是在36xx年早期,物理学家突然掌握了量子引擎的方法,于是星际旅行成为可能, 当然地球上不是所有人都能带走,于是剩下的地球人只能在消极的等待中迎接死亡。
第一种的人类播种在萨拉萨星上,这是个很小的地方,也有总统,但下面就是镇长, 星球分为南北岛。在3865年,麦哲伦号到达该星球,并于当地镇长会面,表示他们只作短暂停留, 只为取得需要的冰盾即可,该工程计划历时两年。
在制作冰盾的两年中,发生了船员(不到200人)与萨拉萨星人各种事情。 比如罗伦森少校与萨星女孩米蕾莎的爱情,米蕾莎的弟弟库尔玛从海中救起罗伦森, 船员工程师欧文企图说服船长留在萨星而进行的小叛变,在北岛发现的低等智能生物海蝎子, 库尔玛因为冒险死在了最后一片起吊的冰盾碎片上,等等这些组成了整本书。
总得来说,书中看似平淡的生活描写但实际隐藏了克拉克背后深刻的思考, 其中也包括一些关于宗教信仰,和人类最善最恶的描写。 个人感觉最有意思的是关于36xx年的地球人面对末日的百态。但可能因为年代问题, 无法体会到本书神奇的地方,也许只能设想我在当时读这本书会有怎样惊异的心情吧。